(3)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积极落实国家现行的可再生能源优惠政策,探索与可再生能源使用相结合的电价,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到2015年,累计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太阳能。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新市镇新社区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以利用大型公共建筑的屋顶安装太阳能屋顶发电系统为主,扩大城市光伏发电的利用量,为光伏发电发展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
生物质能。根据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发展垃圾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大力扶持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秆碳化生产,稳步推进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支持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鼓励农村发展户用沼气池。
地热能。合理开发和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能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浅层地源热泵空调制冷、采暖等示范工程,逐步提高热泵系统在城市热水中的比重。
2、推广高效清洁能源利用技术。
(1)抓好工业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推进能源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节能项目,积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优先选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促进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到0.5吨标准煤以内。
(2)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应用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增加高效低耗机组的建设,推广使用锅炉除尘技术,推进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
3、加快智能电网建设。
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智能电网,提高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电力生产使用全过程的智能化。到“十二五”末,力争我市110KV及以上变电站智能化率和城市居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覆盖率显著提高,智能用电管理终端得到广泛应用,初步形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电网技术支持系统。
(五)培育绿色文化氛围
采用多种宣传教育措施,使得绿色发展的理念成为城市普遍认同和奉行的伦理观;培养生态价值观,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使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绿色文化宣传教育。
以每年“世界水日”、“地球日”、“全国土地日”、“节能宣传周”和“科普宣传周”等为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绿色理念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广大市民的绿色发展意识,增强各级政府绿色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全体市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得绿色发展成为全民的意识、全社会的行动。引导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一批绿色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绿色文化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2、保护开发生态文化资源。
重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保护古都整体格局,彰显南京古都风貌,深入挖掘南京六朝、明朝、民国三个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内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维护南京山水城林特色,合理开发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地质遗迹等生态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南京生态人文优势。
3、积极开展系列生态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生态区县、生态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使创建活动成为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机制。
4、培育企业绿色文化。
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使企业明确履行环境责任的意义。推动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在低碳环保技术研发和引进、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新设备引进及旧设备生态化改造上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绿色发展建设活动,支持环保、文化、慈善等公共事业,提高员工公众参与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1、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执行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并据此制定全市主导功能区规划,形成以主导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明确禁止、限制开发区的范围,从规划源头集约集聚各类资源,统筹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城市整体功能的全面提升和区域特色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
2、推进形成区域主导功能。建立优化提升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保护区域三类功能区,对空间开发实施有效调控,以合理的空间布局保障绿色发展。通过主导功能区的划分,促进城市整体功能的全面提升和区域特色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按照“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区县主导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联动效应明显的区县发展新格局。
3、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明确各区县主导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地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对不同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土地占用、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等约束性标准。形成功能区绩效评价体系,对优化提升区域,实行转变发展方式优先的考核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对重点发展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考核评价,强化经济增长、吸纳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生态保护区域,实行农业发展和生态优先的考核评价,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和生态保护成效的评价。制定针对不同功能区的环境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二)落实五个最严制度
1、落实最严格的能源节约制度。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审查未获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对项目建设达不到评估要求的,一律不得验收通过,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制定、执行国际最先进的环境准入标准,大力关停整治污染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环境政策措施,严格环保考核,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3、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