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分别位于板桥工业园区和江北环境园。其中,板桥工业园区内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在建,规模为100吨/日;江北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规模为100吨/日。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建3座建筑垃圾处置场,用于调控、储存暂时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综合利用。建议建筑垃圾处置场选址于南京市江南静脉产业园、江北环境园、江北静脉产业园内,占地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
(3)提高环卫公共设施设置水平
“十二五”期间,新建环卫公厕50座,推进260座社会公厕对外开放,中心城区300-400米内设置公厕,其他城市化区域公厕密度不低于3座/平方公里。继续实施公厕更新改造,逐步提高一类公厕比例。
“十二五”期间,研究制定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规划方案,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小型收集站建设标准,更新改造88座小型垃圾收集站;新建区域应结合区域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按标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二五”期间,加强环卫道班房建设。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加大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建设力度,满足一线环卫职工作业和休息的需求。
(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提高市政养护管理水平
(1)加强市政设施监督管理
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与占用、城市河道、城市排水许可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把好行政许可关,建立已许可事项跟踪督查制度,加强巡查与监管。加强市、区联动,建立城市道路挖掘与占用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完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体系
加强市、区联动,建立完善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体系,加强对日常小修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维修效率,积极应用新工艺,减少维修成本。根据道路、桥梁、泵站、路灯养护规范要求,建立一套齐全、规范的设施养管基础台帐资料和管理制度,培养一批养护专业技术队伍,配备必要的检测与养护设备、仪器。加快城市照明中央监控系统建设,推广运用智能化集中监控系统,使市政设施管养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轨道。
(3)做好日常巡查与养护,保障设施服务能力
做好道路、排水管网、河道、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保障设施服务能力。通过日常巡查与养护,增大维修设备投入,力争实现养护机械化,提高道路管理和养护水平,提高道路完好率,落实相应规划、标准,保障各类市政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并适时提档升级;加强路灯设施巡查监管,及时改造老化路灯设施,保障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保持路灯杆的净化美观。
(4)加强城区内河管理
制订景观河道管理办法,完善内河养护规程,建立水体管理制度、设施巡查制度、整治维护计划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城区内河长效管理。对纳入管理的河道加强日常保洁管理,对泵站、闸门、河坎等设施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建设完善城区内河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河道相关信息的数字化档案库,创建指挥、决策平台,提高城区内河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2、实现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化、优质化、长效化
(1)推动节约型绿化发展
研究推广低维护植物群落,降低绿地建设与养护的投入;对配置过密,生长不良的群落,开展绿地植物调整研究;开展绿地灌溉节水系统建设(含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和广场绿地新能源照明景观系统建设。加快垂直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订,引导鼓励全社会将垂直绿化建设与建(构)筑节能减排措施相结合。
(2)促进养护科技集成创新
结合园林绿化长效管理,制定园林绿化设施养护、移交、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细则,编制具有操作性的养护工作手册;道路节庆露地和花境花带彩化植物材料引种、育种及栽培管理技术;开展集成技术应用(经过引种驯化的新优品种和新型栽植技术的推广应用、土壤介质营养化改良、病虫防治中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防治的合理应用等);进行符合宜居环境要求的植物配置等。力争每年取得1-2个经济型、实用型、可推广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在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发展中的贡献份额。
(3)实施现代化养护管理
以绿地养护“标准化、优质化、长效化”为目标,深入推进绿化养护管理“四创四整治”活动,开展“梅花杯”绿化养护竞赛活动,重点关注提高绿化栽植成活率、绿地黄土裸露整治、绿化养管规范化、长效化,减少裸露面积10万平方米,全面提升道路广场绿化养护质量和景观水平。
继续推进养护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构建绿化养护工程前期招投标、过程监管、经费审计等程序的数字化监管平台,督促各区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对绿化养护的投入,引导绿化养护向精细化发展。
3、推进市容环境长效管理
(1)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
完善南京市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制度,落实以“管理为核心、业主(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机制。以责任区创建达标活动为抓手,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完善监督考评标准,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目标,全面保障和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2)创建达标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结合区域建设的基础状况,按不同层次、不同等级制定市容环境建设的等级标准,对象包括道路、居住区等各类公共环境。
各街道(镇)应按区域内不同的等级标准进行建设、改造,采取分期分批、滚动推进、逐年提高的做法,争创景观示范道路及街道(镇)。相关管理部门应理顺管理责任,按达标标准及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以提高全市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努力构筑一个适宜居住、工作、休闲、旅游的生态型市容环境,以适应广大市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化需求。
(3)深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加大对各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考核、检查、指导力度,重点在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上做好指导工作。要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态势,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取得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在配合市提升整治办完成“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同时,创新思路,走出整治怪圈。市容环境整治从仅仅整治点、线、立面,转变为源头综合治理、片区改造和空间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摊群报亭设置、餐饮门面污染、道板破损等老大难问题,方便市民,取信于民,努力营造无视觉污染的生活环境,不断美化亮化市容景观。
紧紧抓住老居住区、城郊结合部等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区域,围绕领导关注、市民诉求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乱设摊、黑色广告、非机动车乱停放、暴露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及乱扔、乱倒、乱吐、乱涂、乱画行为等的治理。根据“疏堵结合、分类管理”要求,坚决制止对外展示性区域的乱设摊,积极建立设摊疏导点,进一步消除占道设摊现象;对民众确有需求、且公建配套尚不完善的地区,加大“引摊入室”的疏导力度,同时加强临时经营场所管理。加大“黑广告”清除和执法力度,建立市民举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清除。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以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为重点,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加强分类管理。建立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外立面养护保洁机制,提升城市空间的整体谐调形象。
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管理与监控,坚决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及逾期临建,重点查处青奥场馆周边、主要道路两侧、待开发建设地区、老旧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湖沿岸地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出现,建立健全以区为主的违法建设管控责任体系,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目标”,已建违法建设逐步拆除。
(4)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
进一步完善规划和法规、规章。完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的编制,使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户外广告网上审批及监控管理平台,做到信息共享、有违必纠。借鉴外省市开展户外广告阵地拍卖的经验和做法,探索本市公共空间有偿使用机制,并不断予以推广。
完成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修订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日常管理制度,提高本市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总体设置管理水平。
(5)完善景观照明管理、监控体系
不断调整和完善全市和区域性景观照明规划,编制景观照明详细规划方案、制定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在空间上不断补充、调整景观照明设置,在设置标准上不断提高景观照明科技含量,符合节能、环保等要求,体现科技创新,满足数字化城市建设要求。
修订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建立并逐步推进景观照明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制定公益性景观照明用电补贴方案,建立景观照明运行管理和维护专项经费渠道,确保本市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达到设置规范、安全可控、运行有序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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