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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为原则,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形成“前期分类收集、中期分类运输、后期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大宣传和投入,逐步实现居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

  --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多种处理方式有机结合”的要求,建成江北垃圾焚烧厂,对封场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加快推进以江南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其他固废处置项目为主的静脉产业园建设,新建仙林、麒麟等5座大型垃圾中转站和城东、江北2座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等一批环卫基础设施;以新建设施调整布局,以改造出新改变面貌,不断提升环卫保障能力。

  --继续扩大对城市废弃物的无害化综合利用。引导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核心节点的墙材项目,提高对粉煤灰、污泥等废弃物利用水平,降低对一次性资源的消耗和城市发展的环境压力。

  --推进餐厨垃圾的回收和再利用。依据餐厨垃圾国家标准,加快研究并出台餐厨废弃管理办法,学习和引进相关循环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利用餐厨垃圾,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防洪排涝系统建设。通过综合整治河道、消除束水节点、改造排水管网、建设排涝泵站等工作,逐步建成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加快农村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防汛排涝能力,提高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按照国家减灾战略和南京城市发展要求,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全市灾害预测、监控、预报、通讯警报网,加强防灾应急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救灾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指挥系统;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多中心立体式综合防灾空间体系;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与改造,初步形成地水空立体消防扑救体系;加强对城乡抗震设防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按照规划逐步构建“一环一延二纵六连”的市域天然气高压干管网架,形成“(江)南(江)北联动、调度灵活、外高内低、运行安全”的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形成城乡多气源结构;加快燃气管网建设,新建天然气高压管72.8公里、中低压管道2900公里和高高(高中)压调压站9座,逐步实现燃气管道对城镇的全面覆盖;建设储气调峰系统,扩建东阳LNG储备站1座。

  --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成市人防预备指挥所,构建人防应急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体系,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构筑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平战转换迅速的城市防护体系,提高人防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指挥能力;注重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形成点、线、面连通的地下防护空间体系,整合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按照智慧南京和数字南京建设要求,统筹弱电通信等管线布置,综合考虑通信、广电、交通、建设等需求,建设联合通信管网,加快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网络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节约地下空间资源。构建数字管网体系,充分利用网络数字信息,及时更新数据库,为城乡建设和管理决策提供快捷、准确的数字信息资料。

  (六)构建多元住房体系,加快高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确保规划、资金、政策和监管到位,住房保障基本覆盖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以改善中低收入居住状况和坚持和谐拆迁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住房建设结构,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高标准的“住有所居”目标。

  --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健全和规范上市交易准入制度,激活存量房产市场,建立各级市场相融合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杜绝囤地现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实现通过土地杠杆调控住房市场政策目标,达到有效实施的目的,保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多层次的共有产权住房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共有产权住房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建立有所侧重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既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住房真正困难的家庭进入住房保障体系,又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有效缓解中低收入市民的居住困难。力争在全省率先将全市20%的户籍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对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适度的多形式的政策保障。不断提升保障性住房设计、建设品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实现小户型占户型比例达70%以上,保障性住房在住房市场中的供应比例逐步提高到25%-30%。加快岱山、丁家庄、花岗、上坊、江心洲、麒麟等一批保障性住房片区及市政配套建设,启动建设第二批保障房项目。“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2000万平方米,竣工2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20万平方米(3.5万套)、限价商品房180万平方米(1.7万套),拆迁定销房1350万平方米(17万套),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间)。

  --深入推进城市危旧房片区改造,结合板块建设和地块开发,对绕城公路周边及以内的成片“城中村”项目进行改造和整治,全面完成老城内130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任务,同时对绕城公路以内的城中村和工矿棚户区分步实施改造。加快旧住宅区整治,完善基础配套和物业管理,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区百姓生活品质,建设和谐宜居社区。

  --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科技人才公寓。建设液晶谷等“人才公寓”,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确定“人才公寓”的建筑标准和供应条件,并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通过出租的形式,解决该群体的居住问题,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的南京社会大环境,进一步提高南京的创新力。建立良性的“退房机制”,限定合同期限,使“人才公寓”在流动中达到效用最大化。

  --提高小区设计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大力推进与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社区邻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等设施;提高住宅品质,运用新的规划设计理念,打造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俱佳的新型社区。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确保群众住用安全;加大住宅区管理力度,不断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2015年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白蚁预防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鼓励建设单位建造绿色建筑,建设较为完善的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体系。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完善公积金贷款办法,加强资金运营和贷款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和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实时化、网络化。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监督和公众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逐步建立长效的保障制度体系。

  --深化未来住房发展战略研究。开展住房建设供应重大战略和实施措施研究,按照全市不同阶层居民住房需求特征,科学确定住房供应规模和结构,促进南京未来住房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大新城、新区住宅用地规划,着力建设居住、生活、就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区,优化完善住宅片区与相关片区整体布局,注重发挥各区的主要特色,为实现新区住宅发展效益最大化创造条件。

  (七)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加快服务民生重点工程建设

  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现代化中心城市功能要求相匹配、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衔接的民生建设工程体系,不断提高百姓生活质量,使全民共享城建发展成果。

  --加强背街小巷的道路改造整治。完成背街小巷出新改造,根据街巷中的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设施、路灯及附属设施病害程度的差异,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整治方案。道路改造以车行道、人行道维修为重点,同步实施排水管道改造,路灯、路名牌补齐等工作;因地制宜挖潜建设一批停车设施,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街巷支路停车管理规定,确保街巷道路停车有序。

  --改进公厕、垃圾中转站等便民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建设一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便民设施,加大对原有设施的改造力度;针对一些人流量大,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地段,适当设置“流动公厕”;发展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显著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改进处理技术,向方便、清洁、节能、美观方向靠拢,改变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脏、臭、差的现象;提升设施的建筑品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期成为城市新类建筑的类型与标识之一。

  --加强居民休闲广场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彰显人文特色,合理选址建设文化休闲广场,倾力打造城市“客厅”,为市民提供休闲、体育、交流的场所,弥补城市居民室外活动空间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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