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海外基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利用境外资源、资本、技术和人才等为重点,推动我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参与收购境外研发机构、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积极稳妥地建立境外发展基地,努力开拓发展空间。推进建设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集中区和特殊经济区,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集成“走出去”的发展平台。
培育国际化企业。支持有经济实力、技术成熟、市场需求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到目标市场所在地建设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加工组装中心或工业园区。积极引导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到“十二五”末,培育50家以上集研发、生产、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集团和5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技术服务型及服务外包企业;推动10家以上重点企业“走出去”。
(二)创新体制机制
1.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统筹协调,审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完善考评机制。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推广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2. 加大财政支持
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关键技术、重点工程以及载体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出重点项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集成创新资源,省现有政府用于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社会资本和海外资金跟进,形成千亿规模的创业资本、万亿规模的投资资本,实现资本和知识、资本和产业的融合发展。
3. 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示范推广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引导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优先采用战略性新兴产业设备、产品和服务。完善政府首购、采购制度,支持重点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切实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开发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相连接,促进更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普通百姓家。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保护体系,建立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分类、整理、发布与推介平台,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抵(质)押贷款试点,鼓励和推动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创新股权、期权交易管理制度。探索设立非上市新兴产业创新型公司柜台交易系统,增加非上市公司柜台交易场所,活跃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交易,扩大股权融资规模。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等措施,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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