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经济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湘办发〔2011〕45号 2011年12月26日)
2009-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建设,全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呈现总量扩张、质量趋好、效益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涌现了一批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发展质量好的县市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长沙县、浏阳市、望城区、宁乡县、醴陵市、冷水江市、耒阳市、湘潭县、攸县、资兴市、汨罗市、华容县、邵东县、常宁市、衡东县、衡南县、永兴县、桂阳县、沅江市、岳阳县“2009年度经济强县市”称号,授予中方县、株洲县、苏仙区、芷江侗族自治县、湘阴县、衡阳县、北湖区、炎陵县、慈利县、韶山市“2009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醴陵市、冷水江市、资兴市、耒阳市、攸县、汨罗市、桂阳县、邵东县、永兴县、湘乡市、华容县、常宁市、岳阳县、澧县、株洲县、沅江市“2010年度经济强县市”称号,授予鼎城区、洪江市、零陵区、会同县、道县、君山区、芷江侗族自治县、津市市、冷水滩区、韶山市“2010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对经济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各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