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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通知

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通知
(闽银监发〔2009〕47号)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平安银行泉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州市、泉州市商业银行:

  今年以来,全省银行业机构认真贯彻银监会“保增长、防风险”的政策精神,积极支持扩大内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推进海西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从前5个月信贷投放情况看,新增贷款结构不平衡明显加剧,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投入仍显不足,重大轻小问题较为突出,这与中小企业在海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重要性的认识

  各银行业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在当前特殊时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小企业在海西经济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小企业不发展,海西经济区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微观基础就不牢固,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也就难以实现。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也是银行业自身调整客户结构,培育利润增长点、分散信贷风险和提升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当前,各银行业机构要抓住国家支持加快海西经济区建设的新机遇,增强经营管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防范长远风险、商业性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主动从战略层面谋划和布局中小企业金融业务,通过加快专营机构建设,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加大资源配置倾斜等手段,全面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使中小企业合理的贷款需求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机构要科学配置信贷资源,扭转“贷款垒大户”的现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相应安排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且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速。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信贷原则,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进行科学分类,保证信贷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有利于扩大内需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努力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在当前特殊时期下,要切实做好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要在综合考虑客户风险、资金成本等因素情况下,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不能借发放贷款之机搭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不能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能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各银行业机构在拓展票据融资业务时,也要重视支持中小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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