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海南州知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和协会的决定
(南政〔2010〕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充分调动我州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州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以来成功报批的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以及认定的海南州知名商标的企业和协会给予表彰奖励。
根据海南州《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南政办〔2009〕34号)文件的规定,对荣获青海省著名商标的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得海南州知名商标的贵德县贵德清酒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各奖励1万元,对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贵德辣椒”补助0.48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协会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加强企业形象宣传,创新经营理念,提升经济实力,不断提高海南品牌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做强做大海南知名品牌和特色产业。全州各级政府、各类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州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开展品牌争创活动,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获奖企业名单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获奖企业名单
一、第三届海南州知名商标7枚(各奖励1万元)
1、贵德县贵德清酒业有限公司“贵德清”
2、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公司“青海湖”
3、青海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
4、青海贵德泰丰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丰”
5、青海黄河畜兴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黄河畜兴”
6、贵德县星火科技有限公司“玉皇阁”
7、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昆仑三江源”
二、青海省著名商标1枚(奖励5万元)
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公司“青海湖”
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枚(补助0.48万元)
贵德县蔬菜协会“贵德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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