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不同人群预防保健需求,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初步建立城镇居民、农牧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推行城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责任制,签约率达到40%。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是根据
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46号)、《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开发以州为单位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同时要逐步与新农合、传染病报告、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医院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让群众看好病。2010年,选择同德县人民医院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五、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州卫生事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州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负总责,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州各族人民群众。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工作。要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具体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