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财务监管等信息建设为着力点,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利于监管的全州卫生信息系统。要进一步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构建农牧区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以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快捷服务、积极推广“一卡通”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同时,逐步实现公共卫生、医疗、兴农合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透明度。
四、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提高筹资标准。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84.3元提高到134.3元,农牧民个人参合金由20元增加到30元,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64.3元。
二是提高补偿水平。调整补偿方案,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最高补偿额保持在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受益面保持在70%以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0%以上。全州农牧民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结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试点工作,将我省实施的306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范围,并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
三是完善新农合“一卡通”及州级统筹试点制度。全面实现州内医疗费用异地报付IC“一卡通”,彻底解决农牧民看病就医不方便和报销医药费难的突出问题。做好新农合州级统筹工作,实现网络审核、报销和费用支付,提高运行效率,做到便民、利民。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规避基金安全风险。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五是强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制度“一站式”服务和省、州、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费用出院即时结报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管理服务能力。
(二)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基本药物全面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渠道。
二是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在全州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全州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
三是按照全省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兼顾民族医药用药特点,将符合国家标准的部分中藏医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