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南政〔2010〕1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南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海南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13号)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09-2011年)》(青政〔2009〕60号)精神,结合全州卫生调研成果转化落实工作,现就深入推进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州州情出发,借鉴省内外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牧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2年,90%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10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当于中专学历水平。婴儿、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22‰和55/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2岁。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