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强化农(牧)机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健全农(牧)机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员监督机制,保证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常规化、制度化,提高监督实效;深入开展农(牧)机产品市场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牧)机产品的行为。严格落实农(牧)机维修企业管理规定,规范维修行业管理,保证维修质量。建立健全农(牧)机作业服务规则标准,保障农(牧)机作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农(牧)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延伸基层管理网络,严把拖拉机上牌、驾驶员办证、拖拉机检验及驾驶证审验关口,开展农(牧)机使用安全教育,查处违法使用行为,保证农(牧)机使用安全。
三、加快农(牧)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 提升农(牧)机制造业层次
研究制定支持农(牧)机制造业提升发展的产业政策,整合和优化产业资源,形成以大中型企业为龙头、小型企业为配套,分工协作、竞争有序、共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抓住当前国家政策的良好机遇,提升全行业发展水平,解决产业升级问题,从根本上改变我区农(牧)机工业小而散、实力弱的局面。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培育骨干企业,凝聚产业力量,通过组建产业集团、协会等方式,推进农(牧)机制造行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形成内蒙古农(牧)机工业骨干力量体系。
(二) 增强农(牧)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
依托科研型企业、科研院所,推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牧)机工业技术创新模式,推进我区农(牧)机工业技术进步。坚持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解决马铃薯收获联合作业问题,实现技术突破,提升中耕、灭秧技术;进行杂粮、杂豆、经济作物收获机械技术攻关,解决瓶颈制约;突破果蔬秧苗移栽、收获机械化技术制约;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依靠自治区骨干力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形成磋商协作长效机制,进行自治区急需特需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攻关,推动产品和技术不断升级。
(三) 突出研制开发畜牧业机械
发挥自治区畜牧业机械科研优势,整合畜牧业机械制造能力,建立协调统一、分工细密的协作机制,提高畜牧业机械研发和制造水平,形成畜牧业机械制造产业规模。提升草业机械产品质量和档次,以大中型机械为主导,大中小并举,形成合理配置的产能格局。突出发展大型化、复式作业、配套作业机械;组织企业协作攻关,研制开发牧区小型饲料基地种植、加工、贮存、运输中的小型先进适用机械。下大力量进行牲畜饲养环节所需机械研制开发,解决牲畜饲喂、防疫、棚圈清理、粪便加工、活畜运输等环节机械化生产问题。开发风能、太阳能设备,推出户用风力发电机、风力提水机、太阳能暖圈、太阳能牧草干燥设备及风光互补设备系列产品,搞好牧区清洁能源利用。
(四) 建设现代农(牧)机流通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