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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全市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助遇险人员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3 适用范围
  我市管辖水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水上突发事件搜救应急行动及参与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为主;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公众参与。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分管领导。
  2.2 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职责
  (1)编制修定《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制定有关水上应急工作制度,研究部署全市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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