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州支行关于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政办〔2010〕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人行州支行《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人行海南州中心支行 2010年4月26日)
为进一步推动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全州各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州政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制定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州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主 席:董杰人 州政府副州长
召集人:焦永民 人行州支行行长
成 员:杨勇利 人行州支行副行长
河生花 州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李松森 州经贸委副主任
贡巴吉 州卫生局调研员
马而利 州公安局调研员
王文慧 州民政局副局长
孔占伟 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索南项毛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卢元儒 州环林局副局长
谭玉贵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 芭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斌 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明 州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
陈 仲 州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胡维明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毛措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正花 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杨勇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全体会议成员参加。会议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解决海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决定,讨论下一步促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同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抄送州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研究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