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宁高校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落实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大力加强学校保卫组织、保安队伍和物防、技防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治安防范水平。
(三)维护校园稳定。建立健全学校维护稳定领导机构,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等组织建设,及时排查处置校园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确保不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四)加强法制安全教育。要广泛开展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不断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心理素质,确保校园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传销组织活动,无非法宗教活动。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校园安保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摸清属地学校、幼儿园的治安现状。要围绕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保安进校园、监控进部位、报警进门厅、联网进所队、稳控进社区”的“校园五进”活动,全面提升校园防范、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努力减少校园案件的发生,全力确保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一)建立警校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校园与辖区派出所、特巡警队的联动机制,建立消防救援、医疗救护通道,确保一旦发生涉校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加强民警应急培训,熟悉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围绕涉校突发事件开展专业演练,提升处置效能。
(二)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滚动摸排涉校涉生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易滋事肇祸高危人员和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对有滋事肇祸倾向的,协调主管部门落实监护工作,确保不漏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