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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三、加大力度,努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
  (一)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继续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推动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服务环境、服务条件。进一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按规定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补助,重点加强传染病、职业病、儿童医疗、老年病专科、精神病专科和康复医疗等薄弱专科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省对经济薄弱地区的经费扶持,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主城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市(含市辖区)、县(市)两级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面向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居民和患者,提供基本信息服务,为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业务提供支持,并提供跨区域的转诊、费用结报、健康档案归档等业务协同,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二级卫生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同时,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优化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抓好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加强医院内部各业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服务质量和监管能力。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市级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尽快实现市与县的联网运行。建立城市辐射农村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发挥大型医院技术优势,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人才培养,切实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一)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继续组织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战略,深入贯彻“科教兴卫”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医学领军人才、优势学科、创新团队和医学重点人才;建成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科技水平。采取省、市共建形式,加强县级医院医学人才培养和特色学科建设,增强县级医院在本区域的辐射、引领能力,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治一般疑难杂症的水平。

  (二)加快建立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按照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继续开展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从2011年起,所有新进入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全科或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具有职业资格(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十二五”期间,重点建好2个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4个省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临床基地和示范社区基地,重点培养300名合格全科医师和150名精神科、康复医学科等我市城乡基层急需的普通专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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