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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建设一批在省内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培育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有3-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获得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60%以上。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普遍使用,为60%以上城乡居民建立健康卡和电子健康档案,所有三级医院和50%以上的二级医院为就诊患者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电子病历数据库。
  --基本建成淮海经济区区域性医疗中心,全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区域内处于领先和引导地位。
  二、突出重点,狠抓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一)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全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县级医院建设标准,提升县(市)级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建制镇建好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完成驻镇卫生院和非驻镇卫生院(分院)的整合工作;各地要按照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建设好1所村卫生室的要求,对现有村卫生室进行合理调整、配置,进一步提高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水平。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成1所达到国家和省定建设标准的县(市)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有中医药服务;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成率达100%,示范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50%以上,村卫生室全面达到省定标准。
  (二)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按照省政府关于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有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总体要求,推进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由市政府统一规划设置、所在县(市、区)政府举办;逐步调整现有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覆盖范围;鼓励和引导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紧密型业务协作。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改革服务模式,向群众提供综合服务、连续服务和上门服务。到2015年,以街道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其中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社区门急诊人次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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