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关于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市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我市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确立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责任,促进公平公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坚持保基本、强基层。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3.坚持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围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益和效率。
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完善制度体系,又立足当前,针对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率先建成政府主导、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价格合理、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普遍达到国家和省定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