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高等教育与师资培训处

  综合管理市属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协助相关处室承担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市属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协助相关处室制定市属高校招生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师资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牵头制定师资培养、培训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教师培训和学历进修工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综合管理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科技教育的有关办法和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科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教育;组织协调学生体育艺术竞赛、交流和科技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饮食、环境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九)组织处(人事处)

  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系统内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专家和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直属学校(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受市职称管理部门委托,组织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表彰和行政惩戒工作;负责市、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录用管理工作。

  (十)财务处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指导检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财务工作,指导和协助管理学校规范收费工作;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规章和办法;按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社会办学基金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扶困助学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工作。

  (十一)审计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