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产业振兴工程
21、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市区产业“退二进三”项目优先转移到郊县,鼓励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郊县发展,着力打造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在融资担保、市场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为园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今后凡重大招商项目一律进入经批准的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律进入标准厂房,不再单独供地。现有工业集中区(配套区)建成区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下、发展空间不足的,原则上不再扩大,有计划分阶段搬迁并入市级以上开发区。加快培育郊县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到2012年,形成14个郊县特色产业集群,销售总额突破1500亿元;郊县工业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2、拓展提升郊县服务业。统筹优惠政策,以高新区、雨花软件园、徐庄软件园、江宁吉山软件研发基地等为基础,完善载体认定,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依托港口建设化工园、新生圩-龙潭、滨江、桥林物流基地;依托机场建设禄口、六合空港物流基地;依托公路建设板桥、湖熟、永阳、淳溪综合性物流基地和东山、新集农副产品基地。全力打造南部新城商业中心和东山、浦口、仙林商业副中心,组织大中型商贸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每年新增网点200个,三年内所有村都要建有为农服务社或消费合作社。到2012年,郊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 40%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发改委、供销社)
23、整合城乡旅游资源。深入实施“百万市民郊县游”行动计划,加大旅游开发和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度假区,发展特色旅游专业村,扶持建设“农家旅馆”,促进郊县旅游业大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农委)
24、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城市各商业银行到郊县开展信贷业务,确保每个镇街至少设有 2~3 家银行业分支机构。积极开发和推广“农贷直通车”等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增加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的涉农信贷投放。制定农村金融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确保郊县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8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发放。积极扶持郊县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三年内争取成立2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3~5家村镇银行、60家以上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市委农工委)
(五)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25、全面落实“1115”农业布局。制定完善农业“1115”产业规划,通过园区化建设,着力打造100万亩优质粮油、100万亩经济林果、100万亩高效养殖和50万亩标准菜地。对纳入“1115”工程的农田和水面划定红线,实行永久保护。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特色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有机农业、市场农业,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整合各种要素资源,集成土地整理、农业开发、水利投入等支持政策,逐年开发建设。着力推进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一镇一品”。到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0万亩,高效农业面积达到140万亩,其中设施农业亩均效益超过5000元。(责任单位: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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