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
(十六)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信息化安全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和计划;承担部门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电子政务、社会信息化发展建设相关工作。
(十七)中小企业发展处
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方案并归口管理、使用与监督;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建议,参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镇(街)工业和中小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培育和发展制造业特色产业镇(街),推动产业集聚;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
(十八)组织人事处
负责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和受市委委托管理的部省属在宁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以及统战、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党的组织关系归口在本系统的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作;推进企业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九)宣传教育处(团工委、中小企业培训处)
负责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和受市委委托管理的部省属在宁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群团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承担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认证、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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