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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4、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

  (四)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统筹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专项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矛盾问题。负责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产运需储的协调衔接和组织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和布局规划。制定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新兴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协调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初审并协助有关部门转报需由国家、省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政府投资工业、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提出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部门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

  (五)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按规定审核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的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指导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七)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制定电力发展、煤炭经营方面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热电联产企业(机组)认定、电力行政执法、电力生产运行监督和电力需求方面的管理。协助编制能源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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