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26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审核,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6月12日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信息化发展的责任。中共南京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经信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经信委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全市春节运输组织协调工作以外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
2、将原市科技局软件业管理的职责、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职责、原市郊县中小企业局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
3、将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划转到市商务局;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全市春节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划转到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以信息化带动传统工业改造升级的推进力度;
2、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力度,推动产业调整升级;
3、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