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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民主建设积极服务南京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圆桌审判、成长基地等行之有效的审判经验,探索开展社会观护员和未成人心理矫治工作,参与配合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积极参与相关单位部门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设立专门的司法服务站,及时预防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与电信、工商、文化、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进行诈骗、盗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网络信息管理秩序。

  13、深入开展和谐共建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乡镇、企业、校园、机关活动,广泛在街道社区、镇村组、厂矿企业、学校医院和行政机关设立共建点,通过法官联络员、院企联席会、大学生村官到法院学习锻炼、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和谐共建活动,强化协调联络互动,提升整体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共建点司法便民、指导民调、化解矛盾、搜集民意及联系社会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4、健全完善法院工作白皮书和司法建议工作制度。构建市区两级法院工作白皮书发布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综合性或类别性的法院工作白皮书,及时通报审判工作的态势情况,分析研究社会管理方面反映到审判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社会管理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建议的制作管理,强化与司法建议对象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司法建议的回复率、落实率。

  四、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司法水平

  15、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全面、及时的原则,通过完善12368声讯查询系统、建立司法信息短信发布平台、案件庭审旁听和直播、加强《南京审判网》建设、发布法院工作白皮书、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法院开放日制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及司法政务等各方面、各环节的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司法知情权,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16、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通过向人大和政协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善特邀咨审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新闻采访规定、设立举报投诉录音电话和网上意见箱及发送监督卡(函)等有效方式,更加广泛、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和政协、检察机关、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更好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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