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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和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五)强化考核检查。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督促检查,相关指标纳入基本现代化考核体系,由市幸福都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对各区县和责任部门工作进行月度跟踪、季度监测和年终考核。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民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住房保障

  1、续建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1000万平方米,新开工600万平方米,竣工6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住建委)

  2、完成旧住宅区房屋整治 500 幢、小区出新 40 个。(责任单位:住建委)

  二、社会保障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率,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净增参保人员43万人次,全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参保率达到95%。(责任单位:人社局)

  4、建立城乡一体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98%。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人社局)

  5、新增城镇就业 14 万人;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免费培训1000名残疾人,新增1000名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残联)

  6、培育自主创业 1 万人;发放就业援助小额贷款 3000 万元以上。完成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农民职业培训8万人次;扶持3000名农民创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农工委、农委)

  三、社会福利

  7、新增养老机构床位 6413 张,新增敬老院床位 400 张;免费为全市困难独居老人发放“一键式”老人手机(带GPS定位系统)3000部;为全市60岁以上独居困难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扩建祖堂山社会福利院。(责任单位:民政局)

  8、提高最低保障标准。城市最低保障标准达到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农村最低保障标准达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文化教育

  9、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幼儿每人发放 2000 元助学券。新改扩建40所公办幼儿园。完成60所农村中小学食堂达标改造。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推进校车“公交化”和“社会化”改革。(责任单位:教育局)

  10、推进名校进保障房片区办6所中学、10所小学、多所幼儿园。(责任单位:教育局)

  11、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行免费开放。新建和扩建一批区县文化馆、图书馆。新增13个镇街示范文化站和40个村(社区)示范文化室。开展公益演出广场行、为农村和基层送图书、送演出等活动。建设六朝博物馆、孙权纪念馆、江宁织造府、云锦博物馆等一批文博场馆。(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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