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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作意见和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4、不断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着力扩大各类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类农业补贴,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5、继续做好稳控物价工作。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全面推进主副食品平价直销店建设,当年新增平价直销店(区)100家,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城区的平价直销店(区)网络。加强房地产、教育、医疗、交通、旅游等热点民生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建立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补贴联动机制。

  (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 50%,当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达40所,小班化实验初中达34所。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新增“星光基地学校”20所。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率90%以上,在公办初中就读率100%。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45%。

  1、开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行动。吸引社会资源创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升集体幼儿园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幼教质量,省优质园比例达 63%。继续实施幼儿助学券。加强新区、旧城改造和农村地区幼儿园配套建设。

  2、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对六类困难家庭子女继续实行政府助学,确保15年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优化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推进新班额计划,学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加大向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发展。提高热点高中指标生比例。

  3、开展普通高中多样特色行动。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工程,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增加职业专业技能学习课程。

  4、开展职业教育内涵提升行动。新建 3-5 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积极推进五年制高职与市属高校对接。巩固毕业生就业率,职教学生就业率保持在 95%以上。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推进校企无缝对接。培养软件等专业技术人才。

  (三)服务就业鼓励创业

  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开展创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以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城乡劳动者、企业在岗职工、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人群,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育自主创业者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万人。

  2、提升公共就业平台服务功能。有针对性地举办多形式、多层次、多主题的专业性招聘活动,进一步拓展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的采集、发布渠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职业指导。完成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15万人次。

  3、创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研究采取增设经办机构、引入担保机构等运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效。制定新一轮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加强创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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