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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方法。坚持运用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干部脱产培训、基层党员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有效做法,同时积极探索贴近工作实际、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方式。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务虚研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专题讲座、报告会、讲坛论坛等学习教育方式,努力满足党员干部多方面的学习需求;改进和创新领导干部进修班、专题研究班、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培训方式。

  (二)拓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途径。统筹抓好创先争优、党风廉政建设等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讲坛学堂、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特别是结合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形成整体合力。

  (三)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载体。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阵地作用,利用高等院校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推进境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基层党校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层文化阵地、理论学习示范点等服务平台。加强“南京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南京远程教育网”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平台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

  (四)营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浓厚氛围。整合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站、手机报等各类舆论阵地,建立联动互动机制,发挥整体宣传效应。主要新闻媒体设立专栏专题,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的相关部署要求,交流做法经验,展示学习体会和成效。积极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五、着力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制度保障

  (一)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中心组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龙头作用,强化中心组组长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完善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度。中心组学习考评,统一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考评。县以上中心组年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

  (二)健全党员干部脱产轮训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意见》,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一般不少于110学时。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农村和城市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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