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拓展旅游保险业务,提高保驾护航能力。创新保险品种,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景点的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以及有关金融信贷项目险等,以满足各方面对保险业务的需求。
(五)提高信贷服务,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一是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效率和质量,为旅游企业量身订造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资金需求。二是要努力增加存款,不断扩大资金来源,为贵德县发展旅游业提供信贷支持奠定资金基础。三是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对旅游信贷资金缺口的支持,扩大贵德县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实现多元化融资方式,满足中小旅游企业融资需求
(一)创新旅游企业信贷业务。一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发新的贷款品种,开办个人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并针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以未来收益权、旅游景点门票收入和景点资源等为质押的信贷产品,增强信贷资金有效供给能力。二是随着文化旅游发展区域合作趋势的加快,新的区域合作方式形成,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快,发展跨行跨地区银团贷款将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对一些大项目的银团贷款。政策性银行要依附传统政策性业务,延伸商业性贷款,提供一定的信贷新产品。
(二)加快旅游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搭建“旅游企业-担保公司-金融机构”三方沟通联系平台,实现融资信息共享。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实现“担保+企业+银行”模式,破解旅游企业贷款难的瓶颈。
(三)扩展旅游企业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旅游企业所需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对象,扩展旅游企业贷款授信面。一是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准确掌握旅游企业资金需求状况,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应尽量满足企业信贷需求,国有商业银行要立足县域,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不同的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确保项目进度与企业贷款的合理衔接。二是对散、小经营户或中小企业采取联保方式,解决单体企业或经营户资信不足的问题。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合法权益
(一)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金融机构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大对旅游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和配合金融部门维权行为,充分运用政府收购、市场监管、工商登记等手段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切实保障银行业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