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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四十六)加大职教专业设置调整力度,走出一条职业教育与促进就业协同推进、共同发展之路。全面实施教育内涵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优化集中办学和异地办学相结合的办学格局。继续巩固和发展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加强“双语”教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牵头,各县政府)
  (四十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改革,努力在提高医疗保障支付标准,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覆盖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上取得新进展。力争开工建设州医院精神卫生防治专科大楼、州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州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诊疗装备。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院全科医生培训配备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局牵头,各县政府)
  (四十八)全面实施“康福家”行动、“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等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各县政府)
  (四十九)组织实施一批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乡村群众文体活动场馆建设项目,实施好西新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重视抓好城镇商住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把青海湖网站办成我省知名网站。积极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重大文体项目,大力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文化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
  (五十)确保完成3.98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和5000套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并争取落实补助资金1.3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1.5万套。(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经商委)
  (五十一)认真开展“三个离不开”教育,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牵头) 做好贵德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贵德县政府)
  (五十二)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和“三无县”创建、“五型寺院”创建活动,注重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和涉稳涉恐事件的严密防范,注重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积极预防,注重加强对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和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监控,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和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公安局、州信访局、州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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