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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争创国家自治区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情况调研的通知
指标说明:1、“商标”栏是指自治区工商局核准注册的商标;2、“核定使用商品”栏是指注册时核准使用的商品;3、“商标注册人”栏是指企业即企业名称;4、“商标获取时间”是指核准注册日。
附件3:
2011年各区(县)欲创国家自治区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企业名称
国家名牌(拟订的名牌标志)
自治区名牌(拟定的名牌标志)
国家驰名商标(拟核定的商标)
自治区著名商标(拟核定的商标)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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