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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0]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

  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结合《珠江三角洲各市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主要通过规划引导、住有所居、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5方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分期目标
  2010年目标:市、区要成立两级创建宜居城乡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的专项实施方案。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加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宜居城乡考核任务。
  2012年目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90%,自来水、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农村道路网实现镇通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系统,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有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
  2013年至2020年目标: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省创建宜居城乡考核办法要求,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全市绝大部分城镇、村庄创建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高效、持续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建立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邓伟根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刘珊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灼杰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各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成员名单详见市政府《关于成立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佛府办函〔2010〕384号)。
  市联席会议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办公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方小兵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不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组织检查、考核、上报,编制工作简报,以及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领导机构由各区政府组织建立,参照市级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及下设办公室设置方式组建,各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与市级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划引导,建设宜居城乡
  进一步挖掘我市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繁荣发展传统特色文化,探索创建宜居城乡的新路,着手研究制定“佛山市建设宜居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空间发展、城乡住房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城区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建设”等多个专项规划。2012年前,完成全市建制镇规划以及全部村庄规划。
  (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在2010年底要全部完成对在册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保障,到2011年全部完成解决现在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以安置住房方式保障的户数要达到应保障总户数的60%以上的目标要求。同时,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等制度,多办法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需求问题。确保:至2014年底,农村危旧住房(泥砖房、茅草房)改造全面完成。
  (三)打造岭南“绿城”,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1、以区域绿道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争取在3年时间内完区域绿道网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佛山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和逐年完善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串联城乡自然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低碳节能的城乡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格局和生态环境,营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及至经济一体化,打造岭南“绿城”,确保:至2012年底,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力争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2、大力推进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以汾江河(佛山水道)、内河涌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稳步改善主要河涌水质,改善水体生态功能及沿线环境面貌。继续推进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电厂、工业锅炉、窑炉等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和清洁能源改造,着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促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至2012年底,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3、进一步推动全市基础设施下乡,综合整治村镇环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逐步向农村延伸,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积极推进天然气高压管网向周边村镇延伸,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共享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村镇公共交通网络,建立组团间公交快线,减少公交服务盲区,提高公交线网覆盖密度。实施“万村百镇”整治工程,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镇、村整治工作。确保:至2012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5%,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90%,自来水、卫生厕所全面普及。
  (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实施节能减排
  进一步加大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调整、关闭、淘汰、迁移效益差、消耗大、污染重、治理难的企业,充分发挥传统工业的基础优势,促进传统工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工业进行改造,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技术起点,鼓励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五)加强社会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1、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新时期佛山人精神,营造共享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针对治安重点区域和“两抢一盗”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严打整治,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建设人民群众有“安全感”的社会环境。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构建稳定和谐发展环境
  1、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落实广佛同城化和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强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城市服务设施向镇、村延伸,提升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文化品质。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城乡一体化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开展城乡再就业援助活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重点推动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创新具有佛山特色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确保:至2012年底,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2%,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74%。
  2、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继续完善“惠民门诊”、“惠民产房”服务,规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流程。改进医德医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疗行业监管,健全医疗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3、实施公交发展优先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公交体系。增加公交线路、车辆总数,优化公交线网和换乘枢纽。以路网建设为基础,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广佛轨道交通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我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以强化交通管理为保障,确保公交的路权优先。以加快镇内公交发展和广佛客运公交化为亮点,促成我市三级公交网络与广佛客运的和谐统一。
  4、严格农产品、食品、药品、供水等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五、任务分解
  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联席会议相关市直部门分头指导,各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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