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在前三阶段的基础上,择机在五区划定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限行区域。
亚运举办期间(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2月20日),按照省的部署,除了大范围限行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外,还要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情况,实施更加严格的临时限行措施。具体措施另行制定公布。
五、任务分工
(一)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限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限行路段标志设置、限行执法、公交保障等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统一部署全市限行执法工作;负责限行路段标志设置。(标志重点设置在限行区域的主要路段以及高速公路、国道佛山的主要入口处)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部署公共交通资源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区黄标车限行后公交线路调整、公共交通资源投入;配合市公安交警支队设置限行标志。
(五)市法制局:负责对限行政策、措施制定的指导工作。
(六)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部署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调动市内外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反馈市民通过媒体表现的对黄标车限行工作的态度和反应。
(七)市监察局:加强对黄标车限行工作的监督。
(八)市维稳办:负责统一部署全市黄标车限行期间的维稳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防不法分子趁机闹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黄标车限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在市逐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黄标车限行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起居出行的大事,社会影响力巨大,正确到位、恰到好处的舆论宣传引导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必须策划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资源,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让限行工作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