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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我市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我市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0]4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佛山市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0〕12号)精神,参照200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的情况,经市政府同意,从2010年7月1日起,我市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提高10%,即由原50000元调整提高到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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