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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的通知


  十八、市科技局

  负责把艾滋病重点科研项目列入市科学研究的优先项目。对艾滋病检测计划、治疗药品、疫苗及控制措施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给予经费投入。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普宣传和有关的技术服务。

  十九、市市政管理局

  配合有关部门在城镇的主要道路和街道设置宣传艾滋病知识的公益广告或宣传专栏。

  二十、市农业局

  负责对农村基层宣传网络的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宣传网络的作用,利用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有关知识的宣传。积极发挥农业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的作用,为感染艾滋病的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在良种推广等方面给予适当扶助,帮助他们增加收入。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宣传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内容。

  二十一、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在育龄人群中开展性安全教育,积极开展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结合避孕节育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二十二、市交通局

  利用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等场所,对旅客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做好艾滋病监测工作,依法向卫生部门报告疫情。

  二十三、市广播电视局

  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逐步加大艾滋病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宣传质量。

  二十四、市新闻出版局

  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列入组稿计划、相关报刊开设栏目定期刊载。

  二十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以及预防用品的管理、质量监督。负责对辖区内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

  二十六、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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