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我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抓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力争建成更加快速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系统,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系统,更加协调规范的社会管理系统,更加文明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系统和更加标准的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以适应河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民政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力争“十一五”期内,实现民政资金支出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构建更加快速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系统。通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和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灾害应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起到重要的安全保证作用。

  -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救助系统。以保障城乡特困人口基本生活为重点,建立完善的、适合我市市情的,标准有别、分类施保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构建更加协调规范的社会管理系统。扩大基层民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村民自治更加巩固,社区建设更加和谐,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更加健康有序,实现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

  -构建更加文明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系统。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手段,丰富服务内容,适应社会需求,为不同群体、不同对象提供良好的民政公共服务。

  -构建更加标准的民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实现工作手段的创新。

  -加快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功能完善、设备齐全、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三、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的战略部署,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逐步形成协调、合理、规范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差额补助水平,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把握救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依法落实财政供养经费,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供养长效机制,加强五保村、敬老院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