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09-2011年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54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河池市2009-2011年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河池市2009-2011年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 〔2009〕30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2011年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河池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要求
经有关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点的排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河池市生猪定点屠宰厂。
(一)市区屠宰厂设置要求。河池市区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2家。原则上以市城区屠宰厂为中心在半径20公里内或微型专用配送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屠宰场。
(二)县(市)城区屠宰厂设置要求。县(市)城区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1至2家。原则上以县(市)城区屠宰厂为中心在半径10公里或微型专用配送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屠宰场。
(三)乡镇及农村屠宰厂设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可设立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对交通不便的矿山、林区、自然村,根据需要可增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厂。乡镇及农村所屠宰的生猪产品仅限在所在地供应市场。
二、河池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
(一)金城江区规划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16家:
1.河池市三和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
2.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桥家畜定点屠宰厂;
3.广西地铁河池肉联厂家畜定点屠宰厂(对内加工);
4.金城江区东江镇永康家畜定点屠宰厂;
5.金城江区白土乡家畜定点屠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