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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度要求:全市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集体林地为2586.8万亩。2009年累计完成全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10%左右,2010年累计完成全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50%左右,2011年累计完成全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75%左右,2012年基本完成全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五、步骤与方法

  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市、区)、各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谢志刚为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永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育伟为副组长,市直及驻河池中直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林业局,办公室内设若干个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查指导、宣传培训、资金管理、信息档案、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改革形式、工作程序、方法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各县(市、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经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报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3.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4.组织培训。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人员培训,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5.摸底调查。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有集体山林的权属和经营管理状况,并以村民小组(队、屯或经联社)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地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公共场所,公示期为7天。

  6.制定村(组)承包方案。各村(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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