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80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抓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对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全面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8〕206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工业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河池建设新型有色和电力工业基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生态民族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工业企业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劲头不减、工作不松、手段不软,对于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市有各类工业企业近1200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监督,从严监管,督促辖区内企业自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
二、积极开展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 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最大限度地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检查要注重实效,改进方法,把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督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各种方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档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拒绝整改、拖延整改和敷衍应付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特别是对矿山、小煤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这些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和整治。对无证无照企业,发现一个,关闭一个,坚决不留后患。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企业,该整治的坚决整治,该关停的坚决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地检查。狠抓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各工业企业要重点部署落实好节庆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等各个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对事故隐患和事故源实施现场监管,确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