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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09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09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20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09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河池市2009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确保“辖区内没有一个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赴校入学”,根据《河池市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07]9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的大局出发,将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程,进一步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黎丽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爱萍、市教育局局长蒙权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荣来、市财政局局长黄祖桥、市民政局局长牙运鹏、市扶贫办主任李求让、市教育局纪检组长莫保麦、市总工会副主席言经武、团市委书记黄炳峰、市妇联主席罗荣莉、市残联主席韦应陆、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河池办事处主任周国英。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莫保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领导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落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审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处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或建议;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起草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建立和管理贫困家庭学生档案;资助资金的发放;负责领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措施要求

  (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以县(市、区)为基本工作单元,以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所在的高中毕业学校为具体实施单位。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人民政府牵头,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领导协调小组,按照市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工作。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的实际状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用。补助的标准按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4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600元/生)。

  (三)市民政、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社会各界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拓宽渠道,积极筹措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经费。通过争取资助(救助)资金、扶贫资金,做好孤残、烈士、低保、下岗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资助工作以及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资助工作;通过组织实施“圆梦工程”、“手拉手”活动、“春蕾”计划和“金秋助学”项目,对部分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进行资助;通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

  (四)对社会各界的捐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有关补助标准提出方案,经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审核后,统一由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放。

  (五)要加强对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进行审计,新闻媒体要及时公示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结果,确保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徇私舞弊的行为。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进行督察。

  (六)市、县(市、区)所辖高中阶段的学校负责界定需要资助入学的贫困家庭补助对象。各学校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市、县(市、区)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指导、协助下,按照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有关要求,统一明确贫困家庭的界定标准、界定材料的种类及格式,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贫困毕业学生档案材料,并将需要资助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和有关资料填写《河池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调查信息表》(见附表一),造册报县(市、区)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县(市、区)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市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由贫困家庭考生填写《河池市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见附表二),交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毕业生学校根据考生家庭的贫困程度,按照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确定入学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于2009年8月9日前将受助贫困家庭考生的申请表及界定材料报市、县(市、区)资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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