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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99号)


金城江区、宜州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河池学院:

  《河池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日

  河池市参加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0年10月在玉林市举行。为做好我市参加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项目

  (一)竞技项目:射弩、陀螺、高脚竞速、三人板鞋竞速、投秀球、毽球、龙舟。

  (二)表演项目:仫佬族表演项目、毛南族表演项目、水族表演项目。

  二、组队及人数

  (一)竞技项目(86人)

  1.射弩队(10人):男、女各1队,由巴马瑶族自治县负责组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人(其中:民族标准弩2人、民族弩2人);

  2.陀螺队(8人):男、女各1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从金城江区、南丹县、都安瑶族自治县中选拔运动员,选拔工作由市民委和市体育局负责。

  3.高脚竞速队(5人):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2人。由河池学院负责组队。

  4.三人板鞋竞速队(7人):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由河池学院负责组队。

  5.投秀球队(12人):男、女各1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5人。由都安瑶族自治县负责组队。

  6.毽球队(14人):男、女各1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由河池学院负责组队。

  7.龙舟队(30人):男、女各1队,每队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3人。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负责组队。

  (二)表演项目(60人)

  1.仫佬族表演项目。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负责组队,编导1人,教练1人,运动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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