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9号)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和健康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以村级篮球场和戏台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探索符合我市实际、适应群众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路子。
二、基本原则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二是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三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四是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篮球场(套气排球场)和室外乒乓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农家书屋、人口计生服务室、卫生室等),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