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16.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任务要求:按照《广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1)落实目标责任;(2)加强项目管理;(3)落实建设资金;(4)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17.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任务要求:(1)按自治区要求开征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2)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60%以上。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18.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任务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给设市城市以及设市城市下达给各县市(考核县市时)的“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指标:1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任务要求:(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指标:20.获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单项)
任务要求:竞赛年度内获人居环境(范例)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三级以上管理水平城市的奖项。
主要责任单位:市“南珠杯”办负责收集
指标:21.有利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
任务要求:(1)实现城管数字化管理;(2)推进城市管理改革;(3)县级城建档案馆设置。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22.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任务要求:在建筑、燃气、供水、市政、市容环卫、公交等方面安全管理到位,无重大、较大事故发生。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指标:23.城乡清洁工程一票否决
任务要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中未出现被自治区领导现场督办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24.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票否决
任务要求:完成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lar_568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