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督察及考核
市市容“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督察和考核工作,各有关参赛单位将竞赛活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六、项目任务及主要责任单位
为使河池市城区市容“南珠杯”竞赛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任务分解到各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各参赛单位完成指标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制。各项指标分解如下:
指标:10.城乡清洁工程组织管理
任务要求:(1)组织机构健全,日常经费落实,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责任明确;(2)各项制度健全,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3)有明确合理的市容环卫管理体制、编制和经费保障,能保障市容环卫从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标:11.治理“五乱”
任务要求:按照《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中“重点整治工作”的要求,做到:(1)市容环境干净整洁;(2)无乱摆乱卖;(3)交通秩序井然;(4)无乱贴乱画;(5)建筑工地管理规范。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标:12.实施“穿衣戴帽”工程
任务要求:(1) 竞赛年度内完成城镇风貌规划、街景立面设计;(2) 竞赛年度内实施旧城改造、街景立面改造的成效。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指标:13.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
任务要求:(1)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密闭化运输;(2)设有建筑渣土消纳处置场地。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14.城乡清洁工程专项规划
任务要求:按照《广西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的要求,完成环境卫生、停车场、市场(摊点设置)、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指标:15.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组织管理
任务要求:(1)组织机构健全,日常经费落实,各职能部门责任明确;(2)对所辖县市及项目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3)按时完成上报有关材料、计划、报表,保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