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参加广西第七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参加广西第七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河池市参加广西第七届市容“南珠杯”竞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和“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实施,努力实现“山清水秀生态美”目标,不断提高城市总体功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以新思想谋求新发展,以新举措赢得新突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加大城镇市政公共设施投入力度,深入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城镇绿化、净化、美化工程建设,为河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容“南珠杯”竞赛,加大城市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并在参加第七届市容“南珠杯”竞赛中获得特等奖8个,优秀奖3个,进步奖1个。
三、竞赛项目和内容
硬件指标、城乡清洁工程、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环境保护、附加指标、竞赛考核一票否决共6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其中1~9为统计硬件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成绩和届末考核成绩各占50%,附加指标得分计入考核总分,竞赛考核一票否决按应获奖励降低两个档次计入总成绩。
四、时间安排
第七届市容“南珠杯”竞赛期为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要求我市各参赛单位于2010年5月底前做好迎检资料准备工作,迎接自治区竞赛考评小组的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