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31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十一日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书记蓝天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以优良的政务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1.规范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桂政发〔2009〕15号和河政发〔2009〕7号文件要求,全力理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设在本级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代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加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把一些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同志充实到领导班子。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本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行政编制,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
2.加快推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并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在现有的人力资源中解决行政审批机构人员和编制问题,根据部门行政审批办件量,审批项目的难易程度以及行政审批项目之间的关联性,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地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