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给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黎文健等2人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河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河池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两个能力”、实现火灾和部队“两个稳定”、达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两个满意”为目标,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连续三年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中有降,出色完成了多起急、难、险、重灭火抢险救灾任务,特别是在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和罗城卡马水库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为河池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给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支队长黎文健、政治委员杨立创2人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消防官兵继承和发扬公安消防部队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和完成好各项公安消防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