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河池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河池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手足口病,切实提高我市手足口病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市暴发和流行,有效开展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二、组织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正确分析判断疫情形势,将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我市各级各部门的主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各工作小组职责,统筹协调组织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二)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教育、宣传、财政、药监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调查、处置、医疗救助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抓好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分析、汇总疫情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为其他部门的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配合,摸清病人,掌握疫情,定性清楚,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和救治。
教育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学校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患儿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动员家长将患儿送当地医院隔离治疗,痊愈后方可返校。一旦发现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有疫情蔓延趋势,教育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的控制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手足口病疫情的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的购置经费;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运行经费;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