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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政办发〔201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以来,我市11个县(市、区)的大部分乡(镇)累积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旱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前期长达8个多月的干旱,深层地表水分严重缺失,地表墒情仍然很差,能产生地面径流或地下水溢出的分量有限,加上气温季节性升高,蒸发明显,我市距离干旱结束仍有待时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0〕55号)以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防指机发10011号)、《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马飚主席重要批示切实做好防御洪涝灾害的紧急通知》(桂防指办电发10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2009年8月以来,我市旱情持续240多天,随着今年汛期来临,大旱之后出现大汛的可能性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清当前我市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组织、责任、人员、物资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汛情一旦出现,即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二要继续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会商,共同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三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要公示辖区内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遇人事调整,防汛抗灾责任人由继任者担任。

  二、进一步做好主汛期来临之前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再排查工作以及防汛值班、水库防汛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主汛期来临之前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的再排查工作以及防汛值班、水库防汛值守工作,确保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一是各县(市、区)要再次对病险水库、山塘、险工险段进行地毯式检查。检查要有领导带队、有工程技术人员把关、有检查要求、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的,要立即妥善处理。凡检查不负责、不到位,未发现问题而导致以后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检查者的责任。二是各级防汛部门要落实好防汛值班制度,切实做到24小时值班,有领导带班,值班交接做到无缝衔接,保证防汛信息畅通。三是各水库要加强防汛值守。各水库必须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人员,加强汛情监测和放水设施管理,加密巡坝查险,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迅速采取抢险措施。四是做好水库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一旦需要即拉得出、用得上,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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