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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林业厅的统一要求,我市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不仅要在上次复查的691个固定样地上,完成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消长动态等国家规定指标的调查,而且还增加了乔木树种多样性、珍稀植物调查、生物量建模等多个新的调查指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连清工作顺利开展。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连清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连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连清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在总结过去连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此次连清工作方案,并于4月底前报市连清办备案。

  (三)组建连清调查队伍。本次连清工作以专业调查队伍为主,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桂林政发〔2010〕18号文件要求,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调查队伍,合理调配技术力量。全市共组建16个调查工组,每工组4-5人,其中金城江区、罗城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大化县各1个工组,宜州市、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都安县各2个工组。各县(市、区)要于4月底前将参加外业调查人员名单上报市连清办审核。

  (四)落实调查工作经费。此次连清工作经费筹措实行分级负担原则,纳入同级部门预算管理,资金来源可从林业部门征收的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解决。

  (五)抓好调查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查质量管理,成立质量检查组,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环节和每一个人,确保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成果质量。同时,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连清工作始终,针对气温高、雨水多、任务重、时间长、情况复杂等情况,制定工作安全预案,配套必要的劳保用品及野外用药,防患于未然。

  (六)部门配合推进。各级林业、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推进连清工作,确保我市连清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河池市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全区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通知》(桂林政发〔2010〕18号)(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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