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60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第一次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潘育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光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克江 市水利局局长
黄焕芳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梁耀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金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西部办主任
覃 岳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善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河 市环保局副局长
覃后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杨 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锦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韦汉鹏 市农业局副局长
卢 洲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 鹤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
覃孟珍 市统计局副局长、调研员
冯太龙 河池军分区后勤部参谋
杨清海 武警河池市支队副支队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锦志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