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池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有序推进生育文明,探索建立优惠、优待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提供优惠和帮助,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逐步平衡,达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目标。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和溺弃女婴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到2015年,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